问题:
回答下面的题目
日方公司某年共实现税前收入总额10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发生各项其他费用共计345万元,其中: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8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税收滞纳金15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均未经税务部门批准,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均符合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日方公司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万元。
● 参考解析
职工福利费的扣除:实际发生50万元,扣除限额为:180x14%=25.2(万元),所以税前只能扣除25.2万元。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1000-345-15-100)+[(100-5)+(50-25.2)+(5-4.5)+(10-3.6)+15+100]-200=581.7(元),应纳所得税=581.7×25%=145.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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