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问题。
甲公司2012年在物资采购中,有关票据方面发生如下情况:
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货物,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货,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3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甲公司。甲公司到银行提示付款时,发现该支票是空头支票。甲公司认为,对乙公司应处以罚款,并有权要求乙公司给予经济赔偿。甲公司某采购人员持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购置一批物资。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将银行本票丢失。随后,甲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对于乙公司的行为应由( )进行处罚。
● 参考解析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对其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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