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120万元
B . 150万元
C . 165万元
D . 215万元
● 参考解析
答案B:
材料供应方不是乙方的讨债公司,其行使代位权仅限于自己的债权,本案中材料供应
方的债权为150万元,这是它可以向甲方讨要的,但是讨债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管理费应由乙方负责,不在向甲方的讨债之内,因此本题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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