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减项注册和重新注册
B .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变更注册
C . 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
D .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关于注册建造师信用
● 参考解析
第十二条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选择集中面授或网络教学方式接受继续教育达到120学时或完成申请增项注册规定的学时后,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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