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乙不构成侵权,小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这一权利
B . 乙构成侵权,小强写作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
C . 乙构成侵权,小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写作属于行为能力范围而依法有效
D . 乙构成侵权,小强写作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
● 参考解析
[解析]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目中可以看出,小强是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属于意思表示的行为才属于它的调整范围。写作属于事实行为,也就是行为人的行为结果不是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而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不管小强有没有取得著作权的目的,法律都会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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