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根据下文材料,回答下面的题目
某市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丢失一本普通发票。该公司于3月10日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了发票遗失书面报告,并在该市报纸上公开声明作废。同年4月5日,市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2)将2010年度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销毁;
(3)有两张已作账务处理的发票票物不符。
税务机关在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时,该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开具票物不符发票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3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市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30万元外,还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甲公司一直拖延缴纳税款,市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局长批准于6月18日查封了甲公司的一处房产,准备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甲公司认为该房产已于4月22日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税务机关无权查封该房产。据此,甲公司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关于甲公司丢失发票的补救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参考解析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本题中,市税务机关在同年4月5日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甲公司的欠税行为,而甲公司在4月22日将该房产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说明欠税的行为发生在该房产设定抵押之前,因此,税务机关有权查封其房产并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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