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小题:
2011年11月1日,郭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2年;工资2500元;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2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又要求郭某缴纳2500元抵押金,原因是防止公司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郭某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即缴纳了抵押金。
2013年10月31日,郭某的劳动合同到期,甲公司与郭某续签了一份1年期的劳动合同,并退回了抵押金。由于公司效益比较好,2013年12月,郭某提出要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同意。郭某随后提交了辞职报告,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了劳动合同。郭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被公司拒绝。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 参考解析
【答案解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题中郭某只有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才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题针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的分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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