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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题目: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基金运营机制研究

关键词:责任保险;运行机制;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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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给消费者和食品相关产业造成了十分巨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受害人的救助赔偿成为难点问题,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虽然责任企业与政府共同担当了赔偿人的角色,但社会效果却不甚理想。在反思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可以看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本文比较了中国与发达国家不同制度下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机制。美国、欧盟和日本从食品安全机构监管、预警机制、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等方面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食品强制责任保险和赔偿基金的形式进一步完善了各国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机制。我国由于食品安全监督体系交叉,食品安全检查标准执行不力、食品生产者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食品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因为食品安全事故损害赔偿金额巨大,产品声誉受损甚至企业倒闭,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及时充分的赔偿救助。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严重不足,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往往造成政府替企业买单。所以本文提出了我国应在发展食品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基金模式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保障。 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分析了日本森永奶粉事件和我国三鹿奶粉事件的赔偿机制。分析表明采用企业赔偿基金的形式在解决事故处理赔付问题起到关键作用,但赔偿基金资金来源单一,缺少外部监督也会影响企业赔偿基金的有效运行。所以笔者认为,在我国食品责任保险缺乏又不能完全实行强制保险的情况下,可以在地方的“明星企业”试点强制责任保险,由地方政府成立保险小组将地方明星企业整单投保,保险公司可以提留部分保费缴纳给保障基金。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保险公司无法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损失时由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基金会向其提供贷款救助责任企业。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参与,可以解决食品安全风险保障资金来源单一赔偿金不足的问题。为保证赔偿机制科学有效必须建立透明及时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外部监督保证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基金健康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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