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税费改革 农村公共品 第三部门
● 参考解析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农村问题仍是关系到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而农村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单一的农村公共品供给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对于公共品多样化的需求,农民对于农村公共品的大量需求和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冲突,传统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于公共品的需求,尤其是农业税取消之后,政府对于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更是有心而无力,而市场由于受到政府政策的限制和自身利益的驱动会选择有营利性公共品或者是城市公共品进行供给,对于不能得到丰厚收益的农村公共品则不能或者不愿意进行大规模的供给,所以处于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组织由于自身的灵活性、贴近基层性和低成本性等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作为农村公共品的另一个供给主体就成为了可能,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可以有效的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不足。
第一部分是整个文章的绪论部分。本章节主要是阐述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概括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主要对农村公共品、第三部门等基础概念和特点进行总结概括,并且对本文可能采用到的基础理论比如,乡村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物品供给理论和“第三部门”理论进行梳理和阐述。
第三部分首先分析了税费改革对于农村公共品供给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比如,税费改革降低了乡镇政府公共品供给的积极性、弱化了乡镇政府的公共品的供给能力和“一事一议”的制度安排也难以承担公共品供给的重任。其次本部分基于政府和市场参与农村公共品时都会出现“失灵”的情况来指出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是一条有效可行的路径。最后本部分通过阐述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拥有革新、贴近基层、灵活效率和多样化优势来分析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这些都为后面分析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问题奠定了基础。
第四部分通过一些具体的数据的列举指出我国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中还存在诸如供给动力不足、供给能力不足、供给范围有限、供给总数和质量低下和我国第三部门自身发展的缺陷等问题,并根据现实情况分析导致这些问题是由于没有“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三部门尚未成为强大的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社会力量、农村公共产品第三部门供给的法律地位不高、第三部门的经费来源有限,财力不足和第三部门组织内部发展水平不高等原因产生的。
第五部分根据前面阐述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来提出一些提高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的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建立包括第三部门在内的多元供给主体,完善竞争与合作的供给体制、优化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环境、增强第三部门供给农村公共品的资金筹集能力、建立第三部门供给农村公共品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和完善对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监督机制并且引导、支持城市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品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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