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侵权行为, 体育侵权行为, 归责与救济
● 参考解析
本文通过认识和挖掘群众体育活动的概念和本质特征,深入分析群众体育活动中的典型侵权案例,结合最新“侵权责任理论”与传统“甘冒风险理论”最终提出归责与救济。只有明确群众体育活动中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才能更好的处理群众体育活动中的伤害事故,使人民群众不因体育活动的激烈对抗性以及伤害风险而望而却步,也只有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到群众体育活动中来,群众体育才能更好的发展。本研究运用专家调查法、文献资料法、理论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典型案例,并通过和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的一些本质属性进行对比,对群众体育侵权行为进行重点研究,对不同的类型的群众体育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和救济方式进行分析,最终提出一些个人的浅薄见解。
1.群众体育活动是以休闲、娱乐、强身、健体等为其参与目的,但由于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不均衡以及群众体育活动特殊性,往往造成参与者具有较高的人身风险,显然与群众体育活动的参与目的背道而驰,且其风险性明显高于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
2.群众体育活动参与群体具有不确定性、参与者的年龄、技术水平、训练经历、体育认知、道德因素等等都不能确定。多数侵权伤害事故中双方在体育活动中的地位并不平等,且呈现出明显的强弱之分。我国法律出于对弱者的保护,要求强者的注意义务要高于弱者,强者没有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就要承当因此造成的损害后果的赔偿责任,甚至可以视情况进行无过错责任归责;
3.对于群众体育活动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无论后果是否严重,均应适用“侵权行为理论”予以归责,由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4.“甘冒风险理论”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适用必须谨慎,绝不能和竞技体育一概而论,要充分考虑群众体育的一些独有特征。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