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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题目:室内装修光污染引发的产品责任的归属问题初探

关键词:室内装修污染 产品责任 隐性污染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造成地球大气的污染是全世界的责任,海洋的污染是临海国家的责任,对河流湖泊的污染是所处工厂的责任,这些责任的主体明确,是因为污染的源头明确,如果一旦污染源不明确,那么如果造成了污染,该如何确定污染的责任主体。就如同室内装修所带来的污染一样,室内装修污染与其他污染不一样,得不到人们的普遍重视,而室内装修的污染,也是近几年才被关注的。人们通过各种测量工具得出结论,然后选用各种方法去排除,而这些方法,确实从某种程度起着促进的作用,但是由于科技的发展极其迅速,并且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科技所造成的新的污染并不能被科技所创造出来的仪器检测出来,即使能检测出来,价格也不是普通民众能承受起的,因此不断的有新的污染被发现,避免污染的方法,也仅仅是能去尽量的避免。从这方面说,也是一种法律责任的积极承担,法律责任并不代表着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承担所谓的赔偿责任,这只是法律责任的一种消极责任。作为一种积极的责任的承担,就是我们所谓的预防,而且这样的一种积极的预防,是对我们人的身体身心健康都有好处的。
本文采取“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三段论式的逻辑结构。通过对基本概念的解析,说明了我们国家在消极的责任承担上并不完善,消费者或是业主优先考虑积极的责任为主。再重新组合概念的基础上对产品责任做出了全新的解释,进而解释为何要明确产品责任,尤其是室内装修引发的,室内装修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并且对已经被控制的污染源做出了一定程度的省略,重点论述新型污染,一些被人们忽视但却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污染。在本文来说即就是光污染,并且通过国外文献的查询,证明了光污染并不是单独的个例,早在上个世纪就被国外分类成为一种疾病,这种疾病是由心理影响生理或是一种纯粹的特殊环境下的疾病。
最后在综合了国内外装修理念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以“轻装修重装饰”的理念为引导,对室内装修所引发的产品责任的归属做出了全新的定义,跳出了责任即就是赔偿的常规,使这样的一种责任能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也能被广泛的应用。在这些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望在以后的发展中能够被人们所采纳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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