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公立高校,贷款,行政,产权,权利,义务
● 参考解析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公立高校的经费来源也在不断的多样化。自1998年开始,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国家开始实施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宽松的货币政策。这些政策的调节成为推动高校改革、扩张发展的力量。并且在一系列改革的作用下,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鼓励下,高等学校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以“银校合作”的方式开始了全面的双赢合作。高校贷款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学者多从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政策学等角度对此进行了探索,其主要观点集中在对高校贷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对高校贷款风险控制与策略研究、对高校贷款规模的控制和偿债能力核算研究三方面。但是,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很少从法律的视角,探讨高校贷款的法律依据,缺乏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的深入分析。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公立高校的贷款行为。第一,公立高校的贷款资格研究:依据《民法通则》、《教育法》以及《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探讨高校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 对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剖析,确立高校的贷款资格,解读高校贷款的法律依据。第二,公立高校贷款问题的法律责任探析:基于《物权法》、《行政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以及委托代理理论,探讨政府、银行与公立高校的法律关系,阐明政府、银行、公立高校在构成借贷法律关系时,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及其责任问题。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探讨高校在无法还款的情况下的责任承担问题。第三,公立高校贷款的规范化问题:首先必须重构高校与政府的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立高校法人地位的限制问题。另外,公立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其办学目的、经费来源、调节手段等均不同于企业法人,政府作为高校国有资产的所有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对高校贷款行为进行监管,以杜绝高校贷款行为的投机性。最后基于以上研究,试图建立公立高校投资保障的法律机制,通过修订完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投资法》、《学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化解公立高校债务,防范公立高校新的债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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