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矿山环境,生态保证金,市场机制,可持续发展
● 参考解析
我国采矿业的快速发展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物质保障的同时,也产生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环境的日益恶化,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如何解决采矿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尤其煤炭资源丰富的陕西榆林,近年来煤炭开发带动经济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环境污染破坏,严重危及到矿区居民正常的工作与生活。而环境治理资金极其匮乏,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无法开展,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有效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是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的保障。
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面,我国一直采取生态补偿费制度,征收补偿费虽然可以弥补一些生态环境损失,但是存在标准低、缺乏激励等方面的局限性。于是在2006年对矿产资源进行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中提出要建立煤矿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是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陕西榆林正处于既强烈要求发展经济又迫切需要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时期,从而试行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分析保证金制度在陕西榆林的实施效果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完善保证金制度的途径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通过调查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上深入分析了陕西榆林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当地实施后的效果。运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规范分析和博弈等研究方法,阐述了保证金制度的内涵,通过对生态保证金制度的理论依据——经济外部性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的深入探讨,以及对生态保证金制度与生态补偿费制度进行简要地比较分析,得出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改善矿山环境方面有积极的作用。通过构建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模型对保证金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提出保证金制度是矿区生态恢复成本内化的有效途径。然后通过分析榆林市保证金制度的实施现状,得出保证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征收主体与被征收主体的不完全市场性、保证金征收标准过低、保证金形式单一、保证金专户比例少、保证金利用效率低与管理模式混乱等问题,同时分析了国内其他省份与国外发达国家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方式,提出了完善榆林市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基本原则,如污染者买单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并用原则、平衡利益机制原则及沟通协调原则,最后本文给出了完善保证金制度的基本构想,从加强监管惩罚力度,建立奖惩机制、强化市场机制引入第三方、建立保证金征收监督体系、建立协调配套的矿山环境保护措施等几个方面对保证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给出了政策建议,以期待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榆林更好地实施,为矿山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做出贡献,并对全国其他省份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起到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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