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社保基金,委托代理链,风险问题,监管
● 参考解析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社保案件使得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备受关注。随着基金规模的迅速膨胀,委托代理投资成必然趋势。本文拟将社保基金中主要三项纳入研究范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为主体)、企业年金。以“社保基金”为三项总称。首先论文绪论部分主要阐述论文选题的意义背景、国内外研究综述和论文研究的基本思路。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总结和分析,笔者认为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对于社保基金委托代理层次和整个链条和环节论述较少,另外现有文献中存在概念泛化问题,这是具体分析委托代理的基本前提.接着第二部分详细展开关于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首先对本文的理论基础---社保基金基本概念体系予以阐述,然后明确指出在社会保障基金委托代理链的形成和委托代理流程。第三部分在介绍委托代理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运营对委托代理风险进行分类阐述,指出其具体表现和社保基金运营中的委托代理风险。第四部分对社会保障基金委托代理风险深入分析,包括其具体表现,产生原因和风险特征和通过对国外社保基金委托代理模式的分析比较进行经验总结。并针对社保基金委托代理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主要以委托代理模型为依托,对社保基金投资中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进行初步设计,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和意见。
论文主要采用研究方法:系统分析,论文在社保基金体系中主要项目明确界定基础上,以社保基金“委托代理链”为核心进行分析,以明确社保基金各环节委托代理关系及存在的风险。形成对社保基金委托代理问题系统、全面的认知体系;比较研究,中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历史极其短暂,管理运营经验积累较少,需要更多的借鉴国外的经验;但中国也有中国的国情,所以结合国家实际状况对各国运营管理经验、管理模式等对比分析、取长补短,更利于提高社保基金管理的效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实证与规范相结合。对于社保基金的概念明确进行界定,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方法,以数据、图标等进行量化分析。
论文指出:广泛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存在着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并且存在以下特点:委托代理链冗长。初始委托人(参保人)与最终代理人之间是多级委托代理关系;初始委托人对最终委托人的监督是间接监督而不是直接监督;除了初始委托人和最终委托人之外,整个代理链上的环节都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社保基金而言,多层多级的委托代理关系构成了基金运营过程中完整的链条,即社保基金的委托代理链。因此,在委托人缺位的情况下,第一受托人转化为实际受托人,这是中国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特殊现象。中国的社保基金问题多出现于“实际委托人”环节。当前,普通参保群众不仅难以获得有关养老基金的信息,而且十分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中国的特殊问题需要强化“赏罚分明”的理念,而实践环节我们忽略了如何有效体现“罚”则。文章通过对美国、智利和澳大利亚等不同国家的操作模式进行梳理比较,结合我国家实际,提出以下合理建议:首先,强化经理人市场竞争。从主体数量上改善服务提供主体的竞争格局,优化社会保障基金代理人市场;竞争格局的改变会进一步增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能力,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收益;其次,倡导建立风险补偿。最低收益标准建立需注意:最低收益保证的标准不可过高;基金管理人、基金经营机构应提取一定比例的自有资本作最低收益保证的储备,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最低收益保证宜采用相对值形式,即要求社保基金的收益达到整个基金行业市场平均收益的一定比例;第三,建立亏损问责机制。社保基金委托人、投资人和资产管理者,“集运动员、裁判员角色与一身”,角色模糊不清,容易使养老基金缺乏独立和足够的行政监管;第四,推动产权保护。我国由于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对于产权问题一直是企业改革和法律体系建设的难题。相信通过完备的立法和对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产权问题会逐渐明朗,委托人也可以“用脚投票”,保护自身利益。
最后,对研究不足做了总结:虽然文中指出社保基金整个链条上存在问题、风险和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但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深层次问题需要归结到产权制度的层面,由于篇幅有限,在本文中没有展开详细叙述。另外,国内对于社会保障基金这个词汇使用比较广泛,所以本文只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三类基金项目作为突破口,但由于我们国家制度本身在不断跟新和完善,某些细节的处理上比较粗糙,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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