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黄龙山地区 民国地区 垦务机构 垦殖开发
● 参考解析
黄龙山地区为韩城、合阳、澄城、洛川、宜川等县的交壤地区,民国时期当地盗匪聚集,地方不靖,政府虽然进行武装镇压,但是始终不能根除匪患。官员李象九在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时呈请陕西省政府在该区建立垦区,进行兵屯,已达到翦除匪患,开发地方的目的。陕西省政府同意了他的建议,并且制定计划进行筹备,但是由于后来中日局势严峻等诸多原因,此次兵屯只进行了很短的时间便失败了。
到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时,由于战局扩大,大批难民进入陕西,为安置难民,稳定后方,支援抗日,陕西省政府于该年再次开发黄龙山地区,在当地设立垦区招收垦民。在1937—1947年间,垦区的管理机构曾发生多次演变,其垦民主要以战区与黄灾难民为主,此外还有原有业主、无地农民及回国华侨等。根据相关的土地管理办法,黄龙山垦区为垦民分配土地,发放给养物资。
黄龙山地区通过设立垦区进行开发,耕地面积得到了扩大,工商业也随之发展起来,但是由于垦区界限未能及时划清所产生的边界纠纷,以及外籍垦民返乡和严重地方病所造成的垦民流失,对黄龙山地区的发展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回顾黄龙山垦区在1932至1947间的两次垦殖,可以发现,二者均为武装屯垦,其开垦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在当地建立县级政区。与同时期全国范围内的其他垦区相比较,黄龙山垦区在设立时间与规模等方面都十分突出,它为发展当地经济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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