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价值 审美 审美化 价值审美化 现实反思
● 参考解析
一般认为,“价值”属于一种关系范畴,它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之中,也即存在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关系之中,价值的本质就是对人有“意义”。这里的“意义”指的是功用和效应。也就是说,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功用和效应。因此,它必然关涉到利害的问题。而“传统审美观”所坚持的是“审美无利害性”以及以此为中心所表现出来的“唯审美”之倾向,亦即表现出来的“超越性精神体验”、“非现实性”、“拒斥商品性”、“审美与生活对立”的特征都表明“审美”排斥“利害性”。因此,一般认为,“价值”范畴与“审美”范畴似乎是不可通约的两个范畴。但是,时至20世纪60年代,美国文艺批评家费德勒(L·Fiedler)高呼“跨越边界、填平鸿沟”,并以此来消解艺术与非艺术、审美与非审美、艺术与生活之间的界限而要求艺术向亚文化开放。于是,压抑在人们心头已久的审美“乌托邦”、几乎专属于“精英阶层”的审美专有权落入寻常百姓之中,借之以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技术作为手段向日常生活大肆扩展,使得“审美”出现了普遍的“泛化”趋势,我们将这一现象简称为“审美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此时的“审美”则普遍与“商品”联姻,其后面更多地关涉到了利害、利益的问题。审美愉悦常常被贬低为仅供感官娱乐的东西。
“价值审美化”并不是说价值要趋向审美、转向审美,而是指:“审美化”现象对价值主客体的影响而使价值呈现出的一种审美化趋势,亦即一种介入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关系之中的、不断建构人的“意义世界”的现象,简称“价值审美化”。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在此言说的“价值审美化”。首先,“审美化”在当代社会经历了一场勃兴的过程,它最先影响到文化,与大众文化和消费文化关系最为密切,而文化的本质和核心是价值观念的问题,价值观念又依赖于对价值的理解,价值也总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才获得了自己的现实形态。所以,“审美化”也必然会关涉到“价值”的问题。其次,“审美泛化”通过介入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关系之中的、通过不断建构人的“意义世界”之方式关涉到了“价值”问题。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客体对于主体意义关系中,“客体”从总的来说可以是物质、精神和人,主体可以是类存在意义上的人、社会意义上的人,也可以是个体意义上的人。(本文中一般指社会意义上的人)“审美泛化”介入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关系之中,使得这种意义关系变得极为复杂。再次,前两个问题一经说明,“价值审美化”现象就自然而然出现了,即“审美化”对“价值”领域的介入使得价值出现了“审美化”的趋势,此曰:“价值审美化”。
我们可以依据价值客体类型的划分(物质、精神和人)作为标准来探究一下“价值审美化”效应的基本图式,即“物”的价值之审美化、“精神”的价值之审美化、“人”的价值之审美化。在大众传媒平面化下的“眼球”刺激中,物质形态的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关系往往存在于审美设计的消费圈套里面。“精神”的价值之审美化表现为人对意义追索的虚位和困惑。而“人”的价值之审美化则往往表现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冲突。
我们对“价值审美化”现象持一种批判性反思的态度。一方面,“价值审美化”现象的出现使得作为价值主体的人囿于审美设计的消费圈套里面而鲜有对人生意义的追求,并且使得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冲突日益加剧。面对这种愈演愈烈的现象,联系当下中国的现实,我们突出地思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如何可能?”的问题。首先,在轴心价值观选择方面,我们要在“个人”和“集体”之间寻求兼顾;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应该在“核心”与“多元”之间保持平衡的张力,进而实现‘多元价值’为‘核心体系’传递舆情动向,‘核心体系’为‘多元价值’提供基本示范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价值审美化”现象的出现也使得价值向“审美专精化”的方向发展。在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它有可能会造就一种所谓的“共享的价值”。所以,我们以“价值审美化”所带来的此种效应为例来谈谈“全球化时代的共享价值如何可能?”的问题。我们认为,“共享价值”存在的理论根据就建立在客体对于社会共同体或人类共同体的意义关系之中。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价值审美化的图式对于价值主体而言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它也可以视为一种“共享价值”。所以说,全球化时代的“共享价值”从理论上来说是可能的。但是,与“审美化”趋势相类似,“共享价值”缺乏其所能形成的“同质化”生活基础,亦不能满足人类共同利益的“普世性”。所以,“共享价值”存在的可能性在实践上有很大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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