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明代, 西安府, 民间借贷
● 参考解析
民间借贷活动作为一种融资性经济行为,亦称“私债”,是私有制出现后,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的必然产物。明代中后期以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民间借贷活动也随之活跃起来,对此学术界已多有论述,但多关注于江南地区而忽略了西部地区。明代中后期的西安府地区作为陕商的大本营,民间“私放钱债”的现象也是大量存在的,并形成了诸多鲜明的地域特点。本文以明代中后期西安府地区的民间借贷活动为研究对象,结合地方志等文献和碑文石刻等实物遗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经济学、民法学诸理论,对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债权人、债务人、借贷利率、债务免除和代偿等现象做以归纳总结,并给予简要的分析研究。
本文总计四个部分:
第一章:绪论,主要指出选题的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阐明研究思路与方法,对文章相关概念的做出清晰的界定,明确研究的时空界限。
第二章:探讨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债权人的情况,大体可分为官僚权贵阶层,兼营放贷的大商人,专营借贷的“子钱家”三种类型; 区域性商人集团介入民间资本借贷是明代的一个特点。
第三章:根据借贷的动因不同,归纳为生产性借贷,经营性借贷,消费性借贷三种,特别是消费性借贷大量出现是一个比较新的现象;此外,官员借贷成为此时期突出现象;借贷形式的多样化,折射出明代中后期关中地区经济发展中社会各阶层对资金需求的多样化。
第四章:说明民间借贷活动的利息情况,特别指出明代中后期西安府地区的债务免除(法定免除与债权人主动免除)与代偿债务的现象,并简要分析其产生的社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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