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建筑设计行业,政府监管,多元监管主体
● 参考解析
建筑设计行业与建筑业、房地产等行业密切相关,与建设等领域密切相关。近几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度逐年加大,建筑设计行业迅速发展,为我国城乡面貌、城乡居住条件的改善和在城市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行业之一。为了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建筑工程设计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提升设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国家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设计业的发展方向,促进建筑设计业的繁荣。本文以政府监管理论为理论依据,综合运用了政治学、公共经济学、质量管理学等学科的知识,结合建筑设计行业的特征,围绕政府监管的主要内容进行重点研究,探索如何提高政府监管在行业实践中的有效性问题。
关于政府监管,本文定义为:政府机关及非政府组织以形成和维护市场秩序为目的,基于法律或社会规范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微观上的干预和控制的活动。既包括制定监管规则,也包括执行监管规则。监管的主体采用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政府监管主体的界定。即:包括政府监管机构和由政府授予了监管权利的所有非政府组织部门。监管的依据包括了政府和由政府授予了监管权利的所有非政府组部门、自律组织所颁布的所有法律法规、正式与非正式条款、行政规章等。
本文共六章:第一章序言部分阐述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的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对建筑设计行业政府监管研究的现状进行了简要概述,提出笔者拟将采取的研究方法及思路,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对建筑设计行业的基本概况进行描述与分析,概括出了四个方面的行业特征,政府有必要进行监管。在此基础上,就文中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界定与概述;第三章对建筑设计行业政府监管的必要性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并选取市场准入、设计取费、设计质量三个方面作为政府监管的重要内容加以研究。围绕政府监管三方面的主要内容,从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建筑设计行业的政府监管改革进行了回顾。在市场准入方面,分析了包括经济规模,法律法规限制等因素在内的准入壁垒,就目前实行的企业资质与个人资质的“双准入”监管做了分析;在取费价格方面,结合目前业内采取的取费方式,从取费的水平监管和取费行为监管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得出了合理科学的取值是价格监管成功的关键的结论;在质量监管方面,运用了多方面的知识从多角度分析论述了建筑设计质量政府监管的必要性。通过对建筑设计行业在准入、价格和质量等方面的政府监管改革历程的梳理,以寻求政府监管的演变特征,总结监管经验;第四章对政府监管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和对监管缺失现象进行描述。并透过现象深入细致地分析政府监管缺失的原因,特别对建筑安全设计、节能设计方面的原因加以重点分析;第五、六章在探究原因的基础上运用了政府激励监管理论知识和相关的政治学知识,结合行业运行特征和在政府监管改革中取得的经验,提出应遵循“放松+激励+适度”的监管思路。建议采取激励监管政策,在健全监管制度体系的同时,在当今时代背景下要加强对建筑设计安全和节能设计的监管,要引入或培育多元化的监管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一个由政府监管机构主导,企业、行业自律、第三方认证、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多元监管主体参与的、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管体系,形成政府机构主导,多元监管主体为有益补充的良性联合与互动关系,形成“监管+服务+引导”的监管模式,以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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