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农地征用,城市化,利益集团博弈
● 参考解析
“农地”是指我国农民集体所有并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在我国,农地关系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对于农民有着十分重要的功能和效用。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地征用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取得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扩张的速度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农地征用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农地征用逐渐成为国家获得非农建设用地的主要手段,对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城市化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它通过对人口、土地、空间和环境等社会资源有计划的安排利用,以发挥资源最大效用和潜能为目标,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城镇周边大量农用土地被征收是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不可避免的趋势,但是要有一个合理的速率并注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农业用地以种种合法或非法的、公开或隐蔽的形式变为城镇用地,失地农民数量急速增加。失地农民问题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越来越突出,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关系到农民的权益、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农地征用涉及到利益的再分配,其实质是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过程。农地征用过程中,涉及利益关系众多且复杂,利益冲突尖锐且激烈,也因为相同的利益形成了各种利益集团,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村集体组织、土地开发商和被征地农民。各利益集团利用当前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争相竞逐土地高额利润,从而导致农地征用过程中多方参与主体反复博弈的局面,结果是村集体组织、土地开发商、地方政府容易形成一个共同的利益集团,在博弈过程中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征占大量农用地获取利益,而被征地农民只能被动接受集体土地被征占的失地补偿。全国各地失地农民上访、告状、投诉媒体等维权抗争活动也越来越多,一些地区甚至爆发了与政府、开发商严重冲突的死亡伤人事件,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农地征用不平等的交易过程中,受到利益侵害的不仅仅是农民,它还通过成本转嫁的方式,把本来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发商支付的成本转移给社会。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了“利益集团博弈”这一视角,对征地过程中实际所涉的各方利益集团进行区分、比较,考察他们的利益机动与现实中的利益分配情况,并对各方的利益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来揭示农地征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深层根源,并就构建新的利益格局,有效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实现利益博弈的动态平衡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解决这些冲突和矛盾,完善农地征用制度,增促社会和谐、同享社会繁荣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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