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聘任制,雇员制,公务员
● 参考解析
我国正处在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改革时代。改革既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也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随着经济体制、科研体制、教育体制以及其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日益紧迫的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中公务员制度改革是重要环节。同时,受西方政府改革浪潮的影响,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将目光投向了我国政府制度的改革上,发现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如:政府机构设置过于繁杂、冗员过多、由于公务员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和稳定的岗位,由于受这种稳定待遇的影响,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办事效率低下、人员流动很慢,政府人员只进不出现象尤为明显。政府部门人力精简政策,建立公共员制度出口等要求被迫切需要。于是,聘任制这一弹性化的公务员任用方式应运而生。并且被写入了《公务员法》,作为我国政府部门人力精简,建立公务员制度“出口”的最佳方案。
目前,在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先后推行了公务员聘任制,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此同时,其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待解决的困难,如:这几次“公务员聘任制”都只是根据需要或高姿态的拿出一些岗位来体现聘任制度实行,并非在公务员队伍全员实行,离真正意义的“公务员聘任制”还有相当长的距离。其次,只是在新设岗位的新举措,并未触及旧有诸多岗位的臃肿问题,根本解决不了整个公务员体制问题。另外,新岗位新聘任、高薪酬,无疑继续加大了行政成本,未解决原问题的基础上又增添了新的问题。再次,目前政府的超稳定性及其严重的冗员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虽然国家对聘任制做了很多努力,这次《公务员法》也对公务员聘任制作了专项规定,但所作的对象比较原始和抽象,存在如可聘任职位不明确、聘任程序不完善、聘任工资、福利、保险等无具体规定、人事争议仲裁规定不明确等问题都需要我们政府不断的完善与改进,需要实践的考验。
本文在阐述及分析现阶段我国实施公务员聘任制的现实情况与问题的基础上,参考新加坡公务员录用制度的优点,为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实施提出新的对策建议,旨在解决政府公务员人力精简问题,为建立公务员出口提供好的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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