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唐代 书法 抒情
● 参考解析
清人梁巘在其《评书帖》中总结说“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此说概括了不同朝代书法的最显著特点。即如汉赋、唐诗、宋词、明清小说,不同朝代有代表性的文体一样,不同朝代因为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的书法风格。但也即如汉代也有诗歌的发展,唐、宋代也有散文的兴盛一样,书法在不同朝代主体风格之下也存在不同的价值取向。
“书者,抒也”。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贵在抒情。一九三二年,朱光潜在《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宇宙的人情化》一文中,指出“其实书法可列于艺术,是无可置疑的。它可以表现性格和情趣。颜鲁公的字就象颜鲁公,赵孟頫的字就象赵孟頫。所以字也可以说是抒情的,不但是抒情的,而且是可以引起移情作用的。”在肯定书法艺术性的同时,肯定了其抒情性。“书,心画也。”就是说通过走笔泼墨的书写过程,“把貌似简单的笔墨运动,升腾为抽象的律动”,造成汉字点画线的曲直、畅涩、起落、轻重、刚柔、停顿、连接、粗细、交叉……以及结体上的欹正变化、章法布局等,从而使人产生庄重、轻快、强劲、文雅、妍媚……等联想,同时传达出作者的人格、意趣、情感、审美经验等;并通过作品的抒发,进而去影响和感染别人。对于书法的这种功能或宗旨,孙过庭在《书谱》中作了极其精辟地概括,即“达其性情,形其哀乐”是也。所以,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存在,就像音乐、绘画、舞蹈一样,是离不开抒情的。
在韵、法、意、态几种风格特点中,唐代所体现的法度、法则似与书法的抒情性最有抵触,法难容情。难道唐代书法就完全不抒情或不倡导抒情吗?唐代书法完全循规蹈矩不越雷池一步吗?非也,笔者以为唐代书法不但有抒情性而且高举了抒情大旗。在大唐近三百年中尚法与尚情同在,在唐代各种书体以及书论中法度与抒情并存。作者通过从书法美学角度分析大量唐代书法作品,翻阅历代书法论文资料,使用书法美学的观点,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了唐代书法抒情性:
1、从唐代书论入手,理论是实践创作的基础和先导。唐代两位书法理论巨臂——孙过庭和张怀罐都不同程度地强调了书法抒情性的一面。特别是孙过庭在一定意义上来讲他创立了书法抒情说。
2、从唐代书家入手,书家作为书法创作过程中的抒情主体,从其生平经历可以看出不同书家书法风格形成的原因,不同的书法风格也是其性格性情的反映。
3、从唐代的书法作品入手,作为审美客体的书法作品,也是创作者情感的载体,审美主体在欣赏时会赋予作品不同的意义。从书法作品上分析,是对其抒情性的最直接揭示。
在从以上几个大的方面研究的同时,由于唐代书家灿若群星,作品也数量巨大。所以进行了选择性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书家或书法作品分析,如唐楷选择了楷书四大家,唐草以最具有代表性的张旭、怀素为对象分析,唐代隶书则从总体上论述,唐代行书则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名帖加以分析,提取和分析唐代书法抒情的一面,从而概括和归纳出其抒情性理论体系。在承认唐书崇尚法度的基础上,高举唐书抒情表意的取向,以使人们在研究和学习唐代书法的过程中不至于只注重法度,走不出法度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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