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企业年金基金 ,委托-代理,投资监管,激励约束
● 参考解析
企业年金作为“三支柱”模式中的第二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企业年金基金具有金融属性和老年经济保障经济属性,前者决定了投资的必要性,后者决定了对其进行投资监管的必要性。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监管包括政府机构监管、管理运营机构相互监管、自身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社会中介的监管等多个层面,其中政府的监管主体地位不容忽视但又不能面面俱到,基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中复杂的委托代理利益主体,在政府适度监管的同时,强调重视市场化下的行业内部监督和其他中介的监督作用。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监管涉及到监管的法律、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监管的模式等多个方面,而一国监管体系的构建要受到其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保障体制的选择、法律完备、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国政府在投资监管体系中监管政策选择上存在巨大的差异。本文通过借鉴已经具备成熟监管经验的美国、智利等国家,从中寻找适合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监管体系的路径。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确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监管的各项制度,包括监管主体组织机构的设置、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可以说现有的投资监管体系基本上覆盖了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整个过程,这与我国正处于企业年金基金的发展初期,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金融中介机构不发达的现实情况相符合,这对于有效规范企业年金投资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与国外的成熟的投资监管体系相比,我国在年金立法、税收优惠、风险监管、信息透明度、投资范围的选择等方面仍有很大的不足。
本文以我国企业年金基金入市为背景,根据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基金市场的发展情况,结合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的现状,以分散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委托代理风险为目的,以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中委托代理关系所涉及的各个市场主体为入手点,针对我国企业年金基金在投资中各政府监管主体间的协调问题,各参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激励约束制衡问题,基金投资监管模式的选择问题等,通过对比、案例等分析方法,试图在我国逐步完善的资本市场中构筑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最优化和有效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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