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元杂剧,“子”尾,“儿”尾,结构类型
● 参考解析
元杂剧作为元代最主要的文学形式,蒋绍愚先生认为“它的说唱都是采用当时的口语。这是研究元代语言的重要资料”,但是从语法角度对它的研究远远不够。构词法是汉语语法研究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所以本文选择元杂剧里具有代表性的两个名词词尾“子”和“儿”进行研究。本文的元杂剧具体指隋树森校订中华书局出版的《元曲选》(1977)和《元曲选外编》(1981)这两部书中的162个剧目。
本文重点考察元杂剧“子”尾和“儿”尾的结构类型。古代汉语中没有词尾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对词尾进行界定。本文在总结前贤的基础上,对词尾的定义是:词尾是位于词的最后一个音节,而不具词汇意义或者词汇意义已经虚化的部分。根据音节的多少,将其分为“单音节加尾”和“多音节加尾”两类。在每一大类之下,分若干小类,对每一小类,又作了比较具体的分析,尽可能比较详细的展示二者在元杂剧中的使用情况。对于任何一个词,尽可能的举出用例。纵向方面,试图与唐宋和现代汉语进行一些比较,以窥见它们在不同时期的面貌。在此基础上,重点对它们的结构类型进行比较,力图揭示其消长变化的规律。为了更好的比较,文章用表格的形式对元杂剧里“子”尾和“儿”尾的出现和使用情况作了统计分析。比较结果是元杂剧里“儿”尾的使用频率、数量和结构类型都处于绝对的优势;“子”尾不论在数量还是在构词类型方面都呈现出萎缩的状态,这说明在元代“儿”尾的构词能力极强。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这种结果的产生有它深刻的原因,文章对此也进行了探究。
综上所述,“子”尾和“儿”尾在元杂剧中的构词能力和具体的组合对象都不尽相同,二者存在组合上的竞争。本文的研究不仅可为“子”和“儿”的比较研究提供一些可利用的资料,而且还可为构建完整的元代语法体系提供一些比较有价值的资料。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