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键词:质子制度 唐代
● 参考解析
质子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人质,它往往以王孙公子或重要将领作为抵押品,以此获取对方信任而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质子出现在边疆诸族与内地政权的交往中始于战国时期,纳质活动在历经汉魏六朝、隋唐的长期发展之后,已然形成为一种制度。唐代是质子制度发展得较为完善和颇具代表性的一个历史时期 ,但是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有对这一时期的质子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论著。本文拟在前辈学者相关研究基础上,运用传统历史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方法对唐代民族关系中的质子制度的表现、特点、作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全文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唐代民族关系中的纳质情况。按照纳质诸族所在地区的不同,分别概述它们与唐朝的往来活动,介绍诸族纳质的历史背景。指出唐代纳质活动早在高祖年间就已出现,但太宗、玄宗时期最多。同时根据质子所属国、族和身份、入唐时间、在唐职位等方面进行分类论述,全面总结唐代边疆诸族的纳质活动,并指出唐代质子多种称谓和留唐期限的长短。
第二部分,唐代质子制度的发展和表现。质子制度的初步形成始于两汉,它在历经汉魏六朝和隋唐的发展之后逐步得以完善,本文在简述汉魏六朝质子制度的发展概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质子制度在唐代的表现,即唐代质子有等次之分,这决定其在华待遇的高低;唐朝在对四夷质子的管理方面既有明确的礼仪制度也有相应的执行和监督机构,质子在唐的一切活动都有章可循;质子在唐朝有专门的中央和地方机构为其提供食宿,有些质子在唐还有自己的宅邸。
第三部分,唐代质子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与前朝相比,唐代质子制度有四个特点:纳质诸族、国几乎涉及唐代整个边疆地区;四夷纳质在唐代大多演变成主动性活动;质子在唐多担任武职,极少数担任外交使节;质子制度与宿卫制度相交织。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指出纳质对发展民族关系,巩固边疆,加强内地与边疆经济、文化往来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同时也指出其中一些负面作用。
总之,唐代边疆诸族、国向内地政权的遣质活动,有利于巩固边疆、发展民族关系、促进内地与边疆经济、文化交流。许多流寓长安的四夷质子都为外来文明的传播和中外文化交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尽管遣质活动为双方也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但“质子”对于双方发展民族关系和文化交流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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